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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统计局,各相关调查企业:
根据《海南省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制度》要求和省统计局统一部署,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4季度至2020年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我市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的经营状况、经营环境,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查范围
(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等行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样本法人单位;
(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样本法人单位;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等行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样本法人单位。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经营环境、遇到的困难及建议等。
四、调查表式及报表上报时间
(一)《服务业调查单位经营情况》(F219表),2、4季度上报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和2020年12月22日前。1、3季度免报。
(二)《服务业调查单位问卷》(F220表),1-4季度的上报时间分别为2020年3月30日、6月22日、9月30日和2020年12月22日前。
五、调查样本量
据省统计局11月底反馈,2019年4季度至2020年定报我市规模以下服务业的样本量共231家企业,其中:吉阳区134家,天涯区78家,海棠区10家,崖州区9家。经市、区调查指导员进一步核实,全市有效样本量约198家企业。
六、组织领导
成立“三亚市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市统计局伍兆炎四级调研员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社会科技服务业科,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
吉阳区、天涯区、海棠区、崖州区需分别选聘调查协管员7人、6人、1人、1人,负责本辖区内调查企业的协调、督导和落实,帮助调查企业建立统计台帐和加强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对企业调查表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七、工作要求
(一)每个调查企业需配备1名调查员,负责本企业统计调查表数据的搜集、整理和上报。同时建立和完善统计台帐、统计调查制度,规范统计调查工作流程,加强数据审核,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二)各调查企业必须依照《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调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统计造假而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如有违反统计法的,将按《统计法》有关规定处罚。
联系人:陈忠勇,联系电话:13647584656
三亚市统计局
2019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