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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9年4季度和2020年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300-1/2019-0012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2019-12-05
  • 发文字号:三统字〔2019〕68号
  • 发布日期:2019-12-05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失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9年4季度和2020年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2-05 17:28:01

市统计局

各区统计局,相关调查企业:

根据《海南省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制度》要求和省统计局统一部署,我局决定开展20194季度2020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我市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的经营状况、经营环境,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查范围

(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等行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样本法人单位;

(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房地产业行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样本法人单位;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样本法人单位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经营环境、遇到的困难及建议等。

四、调查表式及报表上报时间

(一)《服务业调查单位经营情况》(F219表),24季度上报时间为2020622日和20201222日前。13季度免报。

(二)《服务业调查单位问卷》(F220表),1-4季度的上报时间分别为2020330日、622日、930日和20201222日前。

五、调查样本量

据省统计局11月底反馈,20194季度至2020年定报我市规模以下服务业样本量共231企业,其中:吉阳区134家,天涯区78家,海棠区10家,崖州区9家。经市、区调查指导员进一步核实,全市有效样本量198家企业。

六、组织领导

成立三亚市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市统计局伍兆炎四级调研员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社会科技服务业科,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

吉阳区、天涯区海棠区、崖州区需分别选聘调查协管员76人、1人、1,负责本辖区内调查企业的协调、督导和落实,帮助调查企业建立统计台帐和加强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对企业调查表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七、工作要求

(一)每个调查企业配备1名调查员,负责本企业统计调查表数据的搜集、整理和上报。同时建立完善统计台帐统计调查制度,规范统计调查工作流程,加强数据审核,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二)各调查企业必须依照《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统计调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统计造假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如有违反统计法的,将按《统计法》有关规定处罚

联系人:陈忠勇,联系电话:13647584656

三亚市统计局

201912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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