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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22年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300-1/2022-0028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三亚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2022-08-04
  • 发文字号:三统字〔2022〕45号
  • 发布日期:2022-08-04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22年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8-04 17:46:15

三亚市统计局


各区统计局,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海南省统计局关于转发〈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海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业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和权威性,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的

进一步夯实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逐步建立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长效机制,发挥数据质量核查在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保障服务业统计数据真实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客观、准确反映三亚规模以上服务业发展情况。

二、核查依据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依据是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以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等规定。

三、核查对象

2022年纳入统计的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事业单位为样本库,按省统计局要求随机抽取35家作为本次数据质量核查对象,其中:企业25家,部分行业事业单位10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四、核查内容

核查数据为20221-6月份联网直报数据,内容包括营业收入、净服务收入、应交增值税、期末用工人数、应付职工薪酬等重点指标,以及机构人员设置、统计台账设置、主营业务认定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五、组织领导

为确实做好本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市统计局成立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伍兆炎四级调研员,各区统计局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和本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六、职责分工

(一)市统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次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制定印发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按要求向省统计局上报核查情况。

(二)各区统计局组织本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事业单位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做好核查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指导核查对象填报核查表、做好实地核查、整改和核查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等相关工作。

七、核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核查方式采用核查对象自查、实地核查和书面核查相结合的形式,实地核查采取上门方式核实企业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若核查对象相关人员无法到场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要求核查对象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核查。书面核查采取下发查询书的方式,向核查对象查询特定事项

(一)自查阶段(时间:202281-830)

1.核查对象自查要求。对照指标解释、统计范围、各指标的计算方法,以及20221-6月的利润表、财务明细账、纳税申报表、劳动工资表等指标的填报数据质量进行全面自查,并填写《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表》。

2.核查对象递交相关材料要求。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统计台账复印件,20221-6月利润表、财务明细账(只提取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两个科目)、纳税申报表、劳动工资表。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相关材料和《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表》上报辖区统计局

(二)实地核查阶段(时间:202281-930日)

各区统计局核查人员在实施实地核查前应提前与被核查对象取得联系,告知核查事项、核查时间及准备统计台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备查资料,并要求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实施核查工作过程中,可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询问调研、书面检查多种方式开展检查,检查完成后填写《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表》,要求核查对象签字确认盖章后一式三份,核查对象保留一份,市统计局、区统计局各存档备案一份。

(三)整改阶段(时间:2022年10月1日-10月30日)

各区统计局要及时整理核查阶段存在的数据质量等问题,针对性要求核查对象进行整改。数据质量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等统计违法案件线索,移交市统计局进行立案查处。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的年度重大行动,时间紧、要求高,市统计局负责科室要加强对各区统计局的业务督导,核查对象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业务人员及时做好自查、核查阶段工作。

(二)严格执行核查程序。各区统计局核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工作,按要求完成核查各阶段工作,市统计局负责科室要及时做好督导,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依法处理核查结果。核查对象要积极配合做好本次核实工作,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核查中拒绝配合核查和发现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严重问题,各区统计局及时将相关线索材料上报市统计局,严格按照《统计法》相关条例进行查处。



附件: 1.2022年三亚市规模以上服务业核查对象名单

          2.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表



三亚市统计局

2022728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陈忠勇,联系电话:1364758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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