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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海南省三亚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索 引 号:00823300-1/2018-0006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2018-09-18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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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更新时间:2018-09-18 09:37:30

市统计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负责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牵头拟定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负责汇总、审核、分析和提供各区农业、劳动工资、固定资产、名录库、工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月度劳动力调查的统计数据。

5.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察、旅游、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负责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价格、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企业景气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7.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省统计局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负责组织各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协调各部门统计资料的公布。

9.根据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与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统计工作,指导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10.负责组织全市统计法制和统计业务知识教育以及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11.负责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2.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3.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指导各区开展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三亚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三亚市统计局部门本级

2.三亚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下属单位)

3.三亚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下属单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1235.4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44.19万元,下降21.79%。主要原因:2017年取消统计应用及监测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55.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9.42万元,占93.75%;其他收入66万元,占6.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3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41万元,占55.42%;项目支出372.73万元,占44.5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053.1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54.43万元,下降25.18%。主要原因:2017年取消统计应用及监测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0.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3%。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5.55万元,下降36.46%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0.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2.66万元,占84.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87万元,占5.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38万元,占5.60%住房保障(类)支出34.60万元,占4.27%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2.86万元,支出决算为81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0.76万元,支出决算为29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二是部分项目跨年度支出延迟进度。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二是部分项目跨年度支出延迟进度。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135.09万元,支出决算为7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二是部分项目跨年度支出延迟进度。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92.03万元,支出决算为19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二是部分项目跨年度支出延迟进度。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下拨各区农业普查经费不计入决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年初预算为37.15万元,支出决算为3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二是部分项目跨年度支出延迟进度。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4.63万元,支出决算为4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我部门下属单位三亚市城市经济调查队调入1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此项经费为市直机关工委下拨党建工作经费未在年初预算列支。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30万元,支出决算为4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1%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66万元,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晋升等工资增加。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7.35万元,支出决算为3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晋升等工资增加。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经费为财政拨付人员体检费用未在年初预算单独列支。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3.12万元,支出决算为3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晋升等工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2.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0.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1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8万元,完成预算的67.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规范和执行公务接待活动规定,控制接待经费支出;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33万元,占8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5万元,占14.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维修费、车辆保险费及开展下乡检查等公务活动油料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16年度减少0.39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5万元,其中:

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检查督导统计工作及各市县统计局交流学习统计工作经验接待费。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数23个,来宾174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7万元,增长45.16%。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部门开展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及相关专业检查调研等工作。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三亚市统计局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588.64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57.14%

三亚市统计局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47.4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完成率较低,预算支出不均衡,支出进度相对较慢;对结转结余资金实际控制程度不理想,资金结转结余率较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统计业务管理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完成情况好。

专项统计调查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支出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

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项目自评得分为93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支出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

专项统计调查项目(市城调队)自评得分为93分。完成情况较好。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三亚市统计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0.78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增加10.69万元,增长35.53%。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部门下属单位三亚市城市经济调查队调入1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三亚市统计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度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66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6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由于办公用房为市政府二办提供,故不体现在决算报表中。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海南省三亚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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