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三亚市经普办于8月13日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选聘条件:普查员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熟悉本普查区内的经济活动和单位分布情况,经培训能够使用PAD独立开展工作;普查指导员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政治觉悟高,具有指导普查员完成普查工作的能力。
拟定了选聘渠道: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由居(村)委会干部、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或从事过会计、统计、普查工作的人员中选聘。
提出了配额要求:原则上每150个调查对象配备1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员。每5-10名普查员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
加强了人员管理:各区和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经普办要对选聘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按普查区编组、造册,填写“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基本情况表”,建立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名录库。
经济普查员和指导员的选聘工作由各区和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负责实施,于8月20日前报市经普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