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三亚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
绩效评价年度 |
2017年度 |
评价对象 |
三亚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 |
实施地点 |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文明路145号政府第二办公大楼四楼 |
评价时间 |
2018年8月9日-8月29日 |
绩效评价 主要内容 |
评价内容主要是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具体从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这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金额单位:万元) |
绩效自评得分 |
本次评价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分100分,分四个等级,分别是: 90≤优、80≤良<90、60≤中<80、差<60。 本次评价得分76.91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中。 其中: (1)投入总分为15分,绩效得分为15.00分; (2)过程总分为55分,绩效得分为37.91分; (3)产出总分为20分,绩效得分为14.00分; (4)效果总分为10分,绩效得分为10.00分。 |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三亚市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三财[2018]765号)的通知要求,本单位成立绩效自评小组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评价内容主要是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具体从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这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
三亚市统计局为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三亚市统计局设置5个科级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有11条,具体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及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有关统计工作的规划和措施。
(二)负责建立健全本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本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本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牵头拟定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本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汇总、审核、分析和提供各区农业、劳动工资、固定资产、名录库、工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月度劳动力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察、旅游、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负责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价格、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企业景气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负责对本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省统计局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负责组织各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本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协调各部门统计资料的公布。
(九)根据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与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统计工作,指导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十)负责组织本市统计法制和统计业务知识教育以及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建立并管理本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区统计工作。
根据《三亚市统计局2017年度决算报表》,本单位2017年度总支出74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92万元(人员支出375.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5.96万元),项目支出335.48万元。
1.3.1项目数量
本单位2017年度项目支出335.48万元。此次仅对2017年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表”中列示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项目支出预算表”中列示2017年预算安排项目4个,资金314.46万元。
1.3.2项目实施情况
2017年,本单位设立了3项职责,在职责下设立了4个活动事项,4个活动事项下申报了4个项目。各项目名称、预算情况及实施情况分别如下:
(1)四大工程。该项目预算安排资金39.33万元,2017年调减预算18.1万元,调整后的预算为21.23万元。该项目2017年实际支出13.10万元,支出率61.69%,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费、差旅费、误餐补助、调查费等费用。
(2)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该项目预算安排资金23.63万元,2017年实际支出11.80万元,支出率49.94%,系用于本单位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
(3)专项统计调查。该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22.43万元,2017年调增15.35万元,调整后预算为123.96万元。该项目2017年实际支出55.20万元,支出率44.53%,系用于本单位的业务培训授课费、误餐费、差旅费等费用。
(4)统计业务管理。该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29.07万元,2017年调减预算28万元,调整后预算为126.27万元。该项目2017年实际支出126.27万元,支出率100%,系用于慰问品购置费、雇员的误餐费、聘用人员的保险费、“巩固提高户”帮扶款、办公用品购置费等费用。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本单位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更好地履行职责。
评价小组按照评价日程安排,对收集整理的评价资料进行认真梳理,测算分析各项指标,汇总评分并形成评价报告。
(1)认真研究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收集评价所需要相关资料。
(2)逐一分析各个评价指标,以保证取数的准确性。
(3)依据所取数据,计算各个评价指标得分并对各个评价指标进行绩效分析,形成单个指标评价结果。
(4)开展问卷调查。
(5)根据单个指标评价结果,汇总撰写评价报告初稿。
(6)与绩效评价相关利益方沟通,完善并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2.3.1资料取得的完整性
本次绩效评价受时间及其他客观因素的限制,收集的评价材料可能不够全面、完整,可能对评价结论产生一定的影响。
评价内容主要是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具体从财政预算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这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
评价各部门在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的投入情况,从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目标设定占5分,包括职责明确(1分)、活动合规性(2分)、活动合理性(2分)3个指标;预算配置占10分,包括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5分)、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2个指标。
3.1.1职责明确(1分)
部门的职责设定是否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评分标准:符合(1分);不符合(0分)。
取数标准:部门项目库系统中部门职责的设定情况与部门“三定方案”中的职责一致的,得1分;部门项目库系统中部门职责设定有不符合“三定方案”中的职责的,得0分。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分。得分依据如下:
经查,本单位项目库系统中录入的职责有3条,分别是:统计管理、统计业务和其他统计事务。上述职责与本单位“三定方案”中的职责一致。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3.1.2活动合规性(2分)
部门的活动是否在职责范围之内并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1.部门活动的设定在部门所确定的职责范围之内;
2.部门活动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发展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与发展规划。
评分标准:全部符合(2分);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取数标准:将部门项目库系统中活动设定情况与部门三定方案的职责进行比较,全部符合,得2分;其中一项不符合,得0分。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分。得分依据如下:
经查,本单位职责与职责下设立的活动情况见下表:
部门职责—活动情况表
序号 |
职能职责 |
活动 |
1 |
统计业务 |
专项统计 |
2 |
统计管理 |
信息化建设 |
3 |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
|
4 |
其他统计事务 |
综合事务管理 |
在项目库系统中,本单位设定的四项活动均在本单位对应的三项职责下开展,并且与本单位“三定方案”中的职责相符。本单位设定的四项活动均符合市政府发展规划,也与本单位年度工作安排相符。上述两项均全部符合,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3.1.3活动合理性(2分)
部门所设立的活动是否明确且合理、活动的关键性指标设置是否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评价要点:1.活动目标设定是可量化的,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
2.在活动目标设定时,将关键指标明细分解为具体的达成目标与工作任务。
评分标准:全部符合(2分);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取数标准:在部门项目库系统中查询确定。注意事项:一个职责可以有一个或多个活动,但一个活动只能对应一个职责。设计的指标应该是简洁明确、可衡量的。活动与关键指标的关系可以是一对一或一对多,即一个活动必须有一个或多个关键指标与之对应,但不能出现只有活动没有关键指标的情况。关键指标的目标值要用量化的数值或比率表示。如无法量化,可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全部符合,得2分;其中一项不符合,得0分。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7年项目库系统中未设置部门绩效目标功能模块,部门职责下的活动无设置关键指标功能。该指标直接得2分。
3.1.4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5分)
部门自评项目在所有项目中所占的份额,反映和评价部门对项目自评的重视程度。
评分标准:得分=占比率×该指标分值。
取数标准:自评项目个数以部门提供的项目自评报告个数为准。所有项目个数以《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预算安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自评项目个数计算。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得分依据如下: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预算安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三财〔2018〕765号)要求,本单位应评项目1个,实际已按要求提交自评报告的项目1个。根据公式计算:
得分=占比率×该指标分值
=已提交项目自评报告个数÷应提交项目自评报告个数×5
=1÷1×5
=5分
3.1.5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评分标准:1.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
2.在职人员控制率大于或等于115%的,得0分;
3.在职人员控制率在100%-11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 max(在职人员控制率)-某部门在职人员控制率]÷[max(在职人员控制率)-min(在职人员控制率)]×该指标分值。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得分依据如下: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琼发〔2014〕11号)精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5〕27号)精神,本单位为行政单位,编制总数为17名(不含下属事业单位),其中行政编制15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名。2017年末,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共17人(不含下属事业单位)。据计算公式: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17÷17)×100%
=100%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5分。
3.1.6投入指标评价得分
投入指标得分情况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设置分值 |
得分 |
1 |
投入(15) |
目标设定(5) |
职责明确 |
1 |
1 |
活动合规性 |
2 |
2 |
|||
活动合理性 |
2 |
2 |
|||
2 |
预算配置(10) |
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 |
5 |
5 |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5 |
|||
合 计 |
15 |
15 |
3.1.7投入指标绩效分析
绩效分析:本单位在项目库系统中设置的部门职责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职责明确;在项目库系统中设定的活动在职责范围之内,并且符合三亚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本单位2017工作计划。本单位高度重视项目自评工作,所有应自评项目均已按要求向市财政局提交自评报告,自评项目占比率为100%。本单位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编制数对人员成本进行控制,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不存在超编使用人员问题。
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这三方面进行评价,其中预算执行占32分,包括预算完成率(5分)、预算调整率(5分)、支付进度率(8分)、结转结余率(4分)、公用经费控制率(5分)、政府采购执行率(5分)6个指标;预算管理占15分,包括资金使用合规性(8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基础信息完善性(4分)3个指标;资产管理占8分,包括资产管理完整性(3分)和固定资产利用率(5分)2个指标。
3.2.1预算完成率(5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完成程度。
评分标准:1.预算完成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2.预算完成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3.预算完成率在85%-9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预算完成率-min(预算完成率)]÷[max(预算完成率)-min(预算完成率)]×该指标分值。
①某部门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预算完成数是指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是指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②min(预算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预算完成率最小值,此处为85%。
③max(预算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预算完成率最大值,此处为95%。
取数标准:取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里的数据,预算数取本年收入合计的决算数,预算完成数取本年支出合计的决算数。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0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7年度预算完成率指标基础数据表
评价内容 |
数据(万元) |
数据来源 |
预算完成数 |
747.40 |
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预算数 |
963.90 |
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max |
95%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min |
85%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根据本单位2017年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单位预算数963.9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2017年预算完成数747.4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根据公式计算: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747.40÷963.90)
=77.54%
根据评分标准,预算完成率为77.54%,小于85%,得0分。
3.2.2预算调整率(5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评分标准:1.预算调整率等于0的,得满分; 2.预算调整率大于或等于10%的,得0分;3.预算调整率在0-1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预算调整率)-某部门预算调整率]÷[max(预算调整率)-min(预算调整率)]×该指标分值。
①max(预算调整率)是指区间内预算调整率最大值,此处为10%。
②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调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新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③min(预算调整率)是指区间内预算调整率最小值,此处为0。
取数标准:预算数取本年收入合计的决算数,预算调整数取绝对值。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7年度预算调整率指标基础数据表
评价内容 |
数据(万元) |
数据来源 |
预算调整数 |
19.37 |
《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的指标调整数 |
预算数 |
963.90 |
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max |
10%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min |
0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根据本单位2017年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单位预算数963.9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的决算数),本单位预算调整数为19.37万元(《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指标调整数)。根据公式计算: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19.37÷963.90)×100%
=2.01%
得分=[max(预算调整率)-某部门预算调整率]÷[max(预算调整率)-min(预算调整率)]×该指标分值
=(10%-2.01%)÷(10%-0)×5
=4分
根据评分标准,预算调整率为2.01%,得4分。
3.2.3支付进度率(8分)
部门季度支付数与季度任务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程度。
评分标准:
总得分(i=1,2,3,4 n=4) ①
当≥95% 时,=2 ②
当≤85% 时,=0 ③
当85%<<95% 时,④
当季度任务数为 0 时,=2 ⑤
解释说明:
①w表示全年支付进度率累计得分,表示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为单季度支付进度率,i的取值为1,2,3,4,表示各个单季度。
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季度支付数÷季度任务数)×100%。
单季度任务数为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进度任务数。
②当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大于等于95%时,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为2分。
③当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小于等于85%时,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为0分。
④当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大于85%且小于95%时,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单季度支付进度率-85%)÷(95%-85%)×2分。
⑤当季度任务数为0表示预算已提前完成,则该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为2分。
取数标准:如没有季度任务数,以年初预算数除以4作为季度任务数。有调整预算的,从调整预算当季起,将调整预算数和尚未执行的预算数合并除以剩余季度数作为季度任务数。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0.17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7年度支付进度率指标基础数据表
评价内容 |
支付数(万元) |
任务数(万元) |
数据来源 |
第一季度 |
195.27 |
227.48 |
支付数根据月度收入支出表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确定,任务数据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滚动计算 |
第二季度 |
183.69 |
268.03 |
支付数根据月度收入支出表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确定,任务数据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滚动计算 |
第三季度 |
183.78 |
310.20 |
支付数根据月度收入支出表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确定,任务数据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滚动计算 |
第四季度 |
184.66 |
443.67 |
支付数根据月度收入支出表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确定,任务数据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滚动计算 |
支付数:根据本单位2017年3月、6月、9月和12月收入支出表和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单位2017年支出合计747.40万元,其中:第一季度支付数195.27万元,第二季度支付数183.69万元(第二季度累计支付数378.96万元减去第一季度支付数195.27万元),第三季度支付数183.78万元(第三季度累计支付数562.74万元减去第二季度累计支付数378.96万元),第四季度支付数184.66万元(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年支出合计数747.40万元减去第三季度累计支付数562.74万元)。
任务数:本单位未设置季度任务数,各季度任务数以支付系统《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录入的预算指标滚动计算。本单位2017年第一季度可执行指标共计909.90万元,据此计算,第一季度任务数为227.48万元。2017年前两季度可执行指标共计999.36万元,据此计算,第二季度任务数为268.03万元{(999.36-195.27)÷3=268.03万元}。2017年前三季度可执行指标共计999.36万元,据此计算,第三季度任务数为310.20万元{(999.36-378.96)÷2=310.20万元}。2017年全年可执行指标共计1,006.41万元,据此计算,第四季度任务数为443.67万元(1,006.41-562.74=443.67万元)。根据公式计算:
(1)第一季度支付进度率
=(第一季度支付数÷第一季度任务数)×100%
=(195.27÷227.48)×100%
=85.84%
根据评分标准,第一季度支付进度率85.84%,得0.17分。
(2)第二季度支付进度率
=(第二季度支付数÷第二季度任务数)×100%
=(183.69÷268.03)×100%
=68.53%
根据评分标准,第二季度支付进度率68.53%,得0分。
(3)第三季度支付进度率
=(第三季度支付数÷第三季度任务数)×100%
=(183.78÷310.20)×100%
=59.25%
根据评分标准,第三季度支付进度率59.25%,得0分。
(4)第四季度支付进度率
=(第四季度支付数÷第四季度任务数)×100%
=(184.66÷443.67)×100%
=41.62%
根据评分标准,第四季度支付进度率41.62%,得0分。
总分= =+++=0.17+0+0+0=0.17分
3.2.4结转结余率(4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评分标准:1.结转结余率等于0的,得满分;2.结转结余率大于或等于50%的,得0分;3.结转结余率在0-5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 [max(结转结余率)-某部门结转结余率]÷[max(结转结余率)-min(结转结余率)]×该指标分值。
①max(结转结余率)指区间内结转结余率的最大值,此处为50%;
②某部门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是指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该数据国库可查。
支出预算数是指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数。
③min(结转结余率)指区间内结转结余率的最小值,此处为0。
取数标准:结转结余总额取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中结转资金决算数与结余资金决算数之和,支出预算数取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数。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0.74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7年度结转结余率指标基础数据表
评价内容 |
数据(万元) |
数据来源 |
结转结余资金和 |
392.42 |
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支出预算数 |
963.90 |
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max |
50%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min |
0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根据本单位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单位2017年结转结余资金和为392.42万元,支出预算数为963.9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的决算数)。根据公式计算: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392.42÷963.90)×100%
=40.71%
得分= [max(结转结余率)-某部门结转结余率]÷[max(结转结余率)-min(结转结余率)]×该指标分值。
=(50%-40.71%)÷(50%-0)×4
=0.74分
根据评分标准,结转结余率40.71%,小于50%,得0.74分。
3.2.5公用经费控制率(5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评分标准:1.公用经费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2.公用经费控制率大于或等于105%的,得0分;3.公用经费控制率在100%-10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公用经费控制率)-某部门公用经费控制率]÷[max(公用经费控制率)-min(公用经费控制率)]×该指标分值。
①max(公用经费控制率)是指区间内公用经费控制率最大值,此处为105%。
②某部门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③min(公用经费控制率)是指区间内公用经费控制率最小值,此处为100%。
取数标准: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取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日常公用经费”数据;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取2017年本级部门预算(草案)中支出预算总表中的公用支出预算数,年中如有调整预算的,取调整后的预算数。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7年度公用经费控制率指标基础数据表
评价内容 |
数据(万元) |
数据来源 |
实际支出公用经费 |
25.08 |
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预算安排公用经费 |
27.18 |
《三亚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
max |
105%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min |
100%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本单位2017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27.18万元。根据本单位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单位2017年公用支出25.08万元。根据公式计算: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25.08÷27.18)×100%
=92.27%
根据评分标准,公用经费控制率92.27%,小于100%,得5分。
3.2.6政府采购执行率(5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数量与政府采购预算项目数量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评分标准:1.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满分;2.政府采购执行率小于或等于90%的,0分;3.政府采购执行率在90%-10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政府采购执行率-min(政府采购执行率)]÷[max(政府采购执行率)-min(政府采购执行率)]×该指标分值。
①某部门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100%。政府采购项目中非预算内安排的项目除外。
②min(政府采购执行率)是指区间内政府采购执行率最小值,此处为90%。
③max(政府采购执行率)是指区间内政府采购执行率最大值,此处为100%。
取数标准: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以采购审批表、招标文件为准;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取2017年本级部门预算(草案)中政府采购预算表中的项目个数或项目库系统中的数据。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7年政府采购执行率指标基础数据表
评价内容 |
项目数(个) |
数据来源 |
实际采购预算项目个数 |
1 |
项目支出明细账 |
预算项目个数 |
1 |
部门预算表之《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
max |
100%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min |
90%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本单位2017年计划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1个,系“办公设备购置经费”项目。实际执行政府采购的预算项目也为1个。
政府采购执行率=1÷1×100%
=100%
根据评分标准,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得5分。
3.2.7资金使用合规性(8分)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5.不存在截留情况;6.不存在挤占情况;7.不存在挪用情况;8.不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评分标准: 符合全部八项(8分);符合其中七项(6分);符合其中六项(4分);符合其中五项(2分);符合其中四项及以下(0分)。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8分。得分依据如下:
经抽查本单位2017年会计凭证和账务数据,本单位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资金拨付均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所有重大开支均已经过集体研究决策来评估论证;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用途;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情况;也未发现有虚列支出情况。本单位八项内容全部符合,根据评分标准,得8分。
3.2.8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评价要点:1.公开预决算信息;2.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3.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评分标准:全部符合(3分);符合其中两项(2分)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取数标准:核实部门2017年预决算信息公开渠道。
预算公开按《三亚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进行核实评分。
决算公开按《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三亚市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核实评分。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得分依据如下:
预算公开: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部门预算公开时限为自预算批复后7天内公开,公开内容为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市财政局预算批复时间为2017年2月4日,按规定应于2月11日前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经查,本单位实际于2月10日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了《三亚市统计局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说明》,实际公开的内容与要求公开的内容一致,公开时限符合规定时限要求。
决算公开: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三亚市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部门决算公开时限为2017年11月6日前,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部门决算表和部门决算说明。经查,本单位实际于2017年11月3日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了《三亚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实际公开的内容与要求公开的内容一致,公开时限符合规定时限要求。
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性的三项要求均符合,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3.2.9基础信息完善性(4分)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评价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1.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3.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评分标准:符合全部四项(4分);符合其中三项(2分);符合其中两项(1分);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取数标准:核查部门2017年基础信息及凭证、账、表。依核实结果并结合评分标准评分。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得分依据如下:
本单位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检查本单位2017年会计凭证和账务数据,本单位基础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本单位基本信息完善性的四项内容全部符合,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3.2.10资产管理完整性(3分)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1.资产保存完整;2.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账实相符;3.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评分标准:符合全部三项(3分);符合其中两项(2分);符合其中一项(1分);符合零项(0分)。
取数标准:检查各项资产账实是否相符,其中现金以进驻部门第1个检查日为准,检查账实是否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指资产出租、出借及更新、报废收入。如果资产过多,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抽查比例应为10%以上。依检查结果并结合评分标准评分。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得分依据如下:
经抽查本单位现金、银行存款和固定资产等资产,以及抽查本单位资产账务,本单位所有资产保存完整,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2017年无资产有偿使用及资产处置收入。
本单位资产管理完整性三项内容均符合,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3.2.11固定资产利用率(5分)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评分标准:1.固定资产利用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2.固定资产利用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3.固定资产利用率在85%-9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固定资产利用率-min(固定资产利用率)]÷[max(固定资产利用率)-min(固定资产利用率)]×该指标分值。
①某部门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②min(固定资产利用率)是指区间内固定资产利用率最小值,此处为85%。
③max(固定资产利用率)是指区间内固定资产利用率最大值,此处为95%。
取数标准:取实际在用的固定资产总额之和与账面资产总额之和进行计算。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7年度固定资产利用率指标基础数据表
评价内容 |
在用资产(万元) |
账面资产(万元) |
数据来源 |
固定资产总额 |
359.52 |
359.52 |
2017年会计报表及抽查盘点结果 |
max |
95%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
min |
85%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账面固定资产总额359.52万元,经抽查盘点,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均在正常使用,固定资产利用率100%。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3.2.12过程指标评价得分
过程指标得分情况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设置分值 |
得分 |
1 |
过程(55) |
预算执行(32) |
预算完成率 |
5 |
0 |
预算调整率 |
5 |
4 |
|||
支付进度率 |
8 |
0.17 |
|||
结转结余率 |
4 |
0.74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5 |
5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5 |
5 |
|||
2 |
预算管理(15)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8 |
8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3 |
3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
4 |
4 |
|||
3 |
资产管理(8) |
资产管理完整性 |
3 |
3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5 |
5 |
|||
合 计 |
55 |
37.91 |
3.2.13过程指标绩效分析
绩效分析:本单位预算调整率较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严格,固定资产利用充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基础会计信息完善,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资金使用规范,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情况,也未发现有虚列支出情况。但本单位在2017年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预算完成率较低,预算支出不均衡、不及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进行了微调;二是对结转结余资金实际控制程度较差,资金结转结余率较高。
产出即资金投入的结果,通过项目实际完成率(6分)、项目质量达标率(7分)、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7分)3个指标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3.3.1项目实际完成率(6分)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的项目数与计划完成的项目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分标准:1.项目实际完成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项目实际完成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项目实际完成率在85%-9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项目实际完成率-min(项目实际完成率)]÷[max(项目实际完成率)-min(项目实际完成率)]×该指标分值。
①某部门项目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项目数/计划完成项目数)×100%。未完成项目中由于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除外。
②min(项目实际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项目实际完成率最小值,此处为85%。
③max(项目实际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项目实际完成率最大值,此处为95%。
取数标准:实际完成的项目数以验收或项目资金使用率大于90%为准(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资金/预算安排资金×100%);计划完成的项目数指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中列示的所有项目。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0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7年度项目完成率指标基础数据表
评价内容 |
实际(个数/>90%) |
计划(个数/>90%) |
数据来源 |
完成项目数 |
1 |
4 |
计划数依据部门预算表,实际数依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 |
max |
95%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
min |
85%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本单位计划完成项目数为4个。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本单位实际完成项目个数1个,即“统计业务管理”项目。根据公式计算:
项目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项目数÷计划完成项目数)×100% =(1÷4)×100%
=25%
根据评分标准,项目实际完成率25%,小于85%,得0分。
3.3.2项目质量达标率(7分)
部门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数量占已完成项目数量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分标准:1.项目质量达标率等于100%的,得满分;2.项目质量达标率小于或等于99%的,得0分;3.项目质量达标率在99%-10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项目质量达标率-min(项目质量达标率)]÷[max(项目质量达标率)-min(项目质量达标率)]×该指标分值。
①某部门项目质量达标率=(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已完成项目个数)×100%。项目质量达标是指项目决算验收合格。
②min(项目质量达标率)是指区间内项目质量达标率最小值,此处为99%。
③max(项目质量达标率)是指区间内项目质量达标率最大值,此处为100%。
取数标准: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指该项目已通过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报告且验收等级为合格以上;已完成项目个数指该项目已通过验收或资金使用率大于90%。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7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7年度项目质量达标率指标基础数据表
评价内容 |
项目数(个) |
数据来源 |
质量达标项目数 |
1 |
办公设备购置费项目验收资料 |
已完成项目数 |
1 |
《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 |
max |
100%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min |
99%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本单位实际完成项目个数1个,即“统计业务管理”项目。该项目属非工程类项目,不需进行验收,完成支出进度视同质量达标,2017年该项目支出进度100%,视为项目质量达标,根据公式计算:
项目质量达标率=(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数量÷已完成项目数量)×100%
=1/1×100%
=100%
根据评分标准,项目质量达标率100%,得7分。
3.3.3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7分)
部门活动中达到绩效目标的关键指标数量与关键指标总数量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履职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分标准:得分=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该指标分值
①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关键指标达标个数/关键指标总个数)×100%。
活动是指在职责下要做的事件;项目是指在活动下要做的具体内容。活动关键指标达标是指完成关键指标绩效目标设置的90%及以上。
取数标准:对2017年部门活动层级关键指标目标值(或标准值)完成情况进行核实评分。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7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7年项目库系统中未设置部门绩效目标功能模块,部门职责下的活动无设置关键指标功能。该指标直接得7分。
3.3.4产出指标绩效评价得分
产出指标得分情况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设置分值 |
得分 |
1 |
产出(20) |
职责履行(20) |
项目实际完成率 |
6 |
0 |
项目质量达标率 |
7 |
7 |
|||
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 |
7 |
7 |
|||
合 计 |
20 |
14 |
3.3.5产出指标绩效分析
绩效分析:本单位已完成项目均为质量达标,质量达标率100%。但本单位部分预算项目未完成,项目实际完成率低,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差。
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核查评价,综合反映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取得的成效;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以了解社会效益。效果指标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5分)、社会公众满意度(5分)二个指标。
3.4.1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5分)
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评价结果,用以反映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取得的成效。
评分标准:1.财政部门对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评价,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和评价结果应用等情况,按百分制。
2.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综合计算,得出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
综合得分=(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100)×5
取数标准: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得分依据如下:
本指标按规定由财政部门评分。经本单位自查,本单位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申报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开展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并严格落实市财政局反馈的绩效评价结果。本单位目标管理、项目绩效自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和结果应用五项得分均为20分,根据公式计算:
综合得分=(上述五项得分之和÷100)×5分
=(20+20+20+20+20)÷100×5分
=5分
3.4.2社会公众满意度(5分)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反映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
优秀(5分);良好(3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满意度调查问卷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69分为合格,70-84分为良好,85-100分为优秀。
本次问卷发放的对象为三类:服务对象(A),社会群众(B),部门内部员工(C)。每类调查问卷对象分别发放30份,共发放调查问卷90份。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得分依据如下:
经对本单位服务对象、社会群众和内部员工进行问卷调查,本单位服务对象满意度为100%,社会群众满意度为100%,内部员工满意度为100%。根据公式计算,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最终得分
=A类得分×50%+B类得分×40%+C类得分×10%
=100×50%+100×40%+100×10%
=100分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社会公众满意度得100分,等级为优秀,得5分。
3.4.3效果指标绩效评价得分
效果指标得分情况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设置分值 |
得分 |
1
|
效果(10) |
工作成效(5) |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 |
5 |
5 |
社会效益(5)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5 |
5 |
||
合 计 |
10 |
10 |
3.4.4效果指标绩效分析
绩效分析:本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市财政部分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申报、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和结果应用等工作,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社会公众对本单位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为很高。
无
评价内容 |
分值(分) |
绩效得分(分) |
绩效级别 |
投入评价: |
15 |
15 |
|
职责明确 |
1 |
1 |
|
活动合规性 |
2 |
2 |
|
活动合理性 |
2 |
2 |
|
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 |
5 |
5 |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5 |
|
过程评价: |
55 |
37.91 |
|
预算完成率 |
5 |
0 |
|
预算调整率 |
5 |
4 |
|
支付进度率 |
8 |
0.17 |
|
结转结余率 |
4 |
0.74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5 |
5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5 |
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8 |
8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3 |
3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
4 |
4 |
|
资产管理完整性 |
3 |
3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5 |
5 |
|
产出评价: |
20 |
14 |
|
项目实际完成率 |
6 |
0 |
|
项目质量达标率 |
7 |
7 |
|
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 |
7 |
7 |
|
效果评价: |
10 |
10 |
|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 |
5 |
5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5 |
5 |
|
总分/等级 |
100 |
76.91 |
中 |
(1)过程方面存在的绩效问题:一是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预算完成率较低,预算支出不均衡、不及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进行了微调;二是对结转结余资金实际控制程度不理想,资金结转结余率较高。
(2)产出方面存在的绩效问题:部门预算项目未完成,项目实际完成率低,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不好。
(1)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导致部门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进行了调整,且预算完成率较低。2017年4个部门预算项目中,有3个项目进行了调整。除“统计业务管理”1个项目资金使用率达到100%外,其余3个项目资金使用率均未达到90%。主要原因在于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导致预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执行性不理想,难以完成。
(2)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导致预算总体完成情况不好,且各季度资金支出不均衡。2017年总体预算完成率为77.54%,各季度实际支付数均未完成预期进度目标。
(1)建议以后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进一步加强经费测算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不断提高预算可执行性。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确保严格按照批复的金额和预期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三亚市统计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