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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三亚市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300-1/2023-0024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23-08-08
  • 发文字号: 三统字〔2023〕50号
  • 发布日期: 2023-08-0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三亚市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3-08-08 11:52:41

三亚市统计局

三亚市统计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三亚市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亚市统计局

2023731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准化规范化,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函[2023]112)要求,进一步推进统计工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对统计法律规范、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数据、统计执法监督等方面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全面提升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水平、政务服务水平和统计公开透明,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紧扣新时代统计工作新特点新要求,积极推进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现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提升统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公开目录及事项标准

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含统计法律规范、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数据、统计执法监督等4类一级事项9类二级事项。涉及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等标准(详见附件《三亚市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公开理念、结合统计事权划分等工作实际,统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为指引编制目录内容与相关制度规定保持一致。

三、组织领导

为落实国家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工作部署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制定政务公开具体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按照“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公开主体,压实公开责任

四、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统计发展和社会公众统计数据信息需求,以公开促进统计制度展、以公开促进统计规范步伐、以公开促进统计服务新提升。强化统计领域政务公开,注重分析解读,积极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主动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和统计服务水平

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

)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统计重要决策的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统计改革方案、重大统计政策措施、重点统计调查项目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执行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执行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主动公开重要统计改革任务、重点统计调查项目、重大政策和工作部署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全面推行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审慎稳妥公布随机抽查结果。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

)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统计执法公示制度,根据权力清单和工作职责,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统计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救济途径等,审慎稳妥公开统计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结果,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招录、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开。

)服务公开。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本单位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办事指南、审批公告、服务规范、投诉举报渠道等。进一步推进统计调查项目信息公开,不断完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网上审批平台,定期发布部门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目录信息。

)结果公开。加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统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主动公开统计改革发展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统计执法检查过程公开,向社会公布统计行政处罚、统计执法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统计违法失信等信息,并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强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要全文公开。定期清理本单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六、政务服务全过程

(一)统计制度方法和统计标准公开。及时全面公开统计制度方法统计标准,同时加强统计标准、统计指标和统计方法的宣传解读工作。

)统计数据开放共享。加强对外网站建设,继续丰富数据开放发布内容,实现统计资源社会效益最大化。积极建立部门间数据沟通分享机制,继续贯彻执行三亚市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部门间数据交流。

)加强政策解读。对以市统计局名义印发的重要统计政策性文件,均发布相对应的政策解读。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统计政策,带头解读统计数据,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重要统计舆情时,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接受媒体采访,通过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坚持政策性文件和统计数据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报批、同步落实。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分阶段做好解读工作。注重运用图表图解、视频动画等多媒体方式,提高解读的形象化、通俗化。

)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舆情监测部门要突出重点,切实做好重要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数据发布后的舆情监测,特别是密切关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统计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统计突发事件处置的舆情信息等。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

)扩大公众参与。围绕统计发展规划、重要统计改革、统计法律法规等重点工作,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统计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利用统计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丰富监督意见箱、电话咨询热线、数据咨询、留言办理、举报受理等互动功能,及时回应公众咨询。同时,加大对政务中心、图书资料阅览室等的开放力度,积极主动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拟制非涉密公文时,文件起草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同报批。

)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我局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强化门户网站建设。强化“三亚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信息资源,优化服务功能,从内容建设、传播能力、整体布局、网络安全等方面科学设计,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进一步做好“三亚市统计局”网站、“三亚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公开平台的运行维护,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格局。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37月底前)

围绕行动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步骤等,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工作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7-202311月)

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行动任务高标准完成,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312月)。对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

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强化举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抓实抓好各项工作,推动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区统计局可结合工作实际,参考该方案,认真落实对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聚焦群众需求,筑牢工作基础、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质量。

(三)强化示范引领。学习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水平迈上新台阶。

、其他事项

实施方案只针对市区两级统计机构的政务公开标准提出要求,机构概况、人事信息、财务信息等其他领域的信息公开,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作出规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公开内容。

附件:三亚市统计局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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