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总量稳定增长
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10.60万人,比上年增加4.01万人,常住人口数位居全省市县第二。
二、人口出生率小幅上升
2023年全市出生人口1.12万人,比上年增加0.14万人;出生率10.13‰,比上年上升0.89个千分点,比全省高0.85个千分点。
三、人口死亡率略有上升
2023年全市死亡人口0.64万人,比上年增加0.03万人;死亡率5.80‰,比上年上升0.05个千分点,比全省低0.67个千分点。
四、劳动年龄人口增加
2023年末0-14岁人口18.98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17.16%;15-64岁人口(劳动年龄人口)81.05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73.28%,其中16-59岁人口76.01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68.73%;60岁及以上人口15.05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13.6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0.57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9.56%。与上年相比,0-14岁人口增加0.04万人,15-64岁人口增加2.63万人,16-59岁人口增加2.03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2.08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1.34万人。
五、城镇化率持续提高
2023年末全市城镇常住人口80.01万人,比上年增加3.49万人;城镇化率72.34%,比上年上升0.55个百分点,比全省高9.8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