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三亚市统计局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原原本本学习《条例》,特别是对《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关于统计造假处分规定进行详细重点学习。
会议指出,《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有关条款,是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大举措。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相结合,同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相结合,深刻理解《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要求贯彻于统计工作全过程,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全体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