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邮电统计报表制度》2023年统计年报要求,三亚市统计局将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路运输载货车辆能源消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通过开展全市公路运输载货车辆能源消费调查,了解掌握我市公路运输载货车辆能源消费情况,为建立能源消费统计指标监测体系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
调查范围为各区营业性公路运输载货汽车,调查对象为单台载货汽车。
不包括下列三类车辆:
(一)在城市内公路上单位自己使用的载货汽车或其他运输工具。
(二)在港口、车站、市内为装卸而进行搬运的各种运输工具。
(三)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
三、调查内容及调查报告期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台车辆的基本情况和燃油消费情况,如车主(司机)姓名、联系电话、车牌号码、标记吨位、百公里耗油(气)、2023年全年行驶里程、2023年全年加油费用等指标。调查的具体表式见附件。
调查的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为抽样调查。调查员询问司机或车主,抽选运输企业填报调查表等方式进行调查。
五、调查组织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提供公路运输营业性载货汽车情况资料,市统计局整理资料分配至各区,由各区统计局负责各区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并完成D103表数据审核、录入工作。市统计局进行业务指导,完成抽查、审核、验收。
六、上报时间
2024年道路能源消费调查联网直报平台开网填报时间为2024年1月20日0:00,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5日17:00。市局审核验收时间为3月6日。
七、联系人
市统计局黄汴汴,联系电话0898—88257628。
附件:D103载货汽车能源消费
三亚市统计局
2024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