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统计局、育才生态区发改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市、区统计机构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保持统计执法检查高压态势,有效遏制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按照《海南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三亚统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存在报送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行为;
2.是否存在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3.依法设置并保存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情况;
4.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5.是否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6.是否存在干预统计调查对象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行为;
7.依法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和主要指标数据填报情况;
8.应当检查的其他情况。
执法检查的对象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单位。执法检查专业应涵盖规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企业研发等专业,相关专业重点指标详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及检查数量
通过重点检查、联合部门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2024年共开展统计执法检查38家单位(见附件2),同一家检查对象2年内不重复抽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双随机”执法检查20家
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海南省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二)重点执法检查15家
聚焦统计数据波动明显异常,日常报表工作及数据核查问题较多等情形,确定年度重点执法检查单位名单。
(三)联合部门执法检查3家
联合国家统计局三亚调查队、农业、工信、商务、文旅、住建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四)其它方式(数量不限)
认真查办获取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线索,严格执行统计违法举报受理制度,全面及时规范做好线索受理查处。对群众举报、媒体披露、上级统计部门批转的统计违法线索,组织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检查时间
根据省统计局下发的执法检查计划数量统筹时间开展检查,8月底前要完成20家以上执法计划;根据数据核查情况、举报线索、移交线索开展的执法检查应及时开展。各项检查应在2024年11月前完成本年度执法检查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抽查工作任务成立“三亚市统计局执法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申品芬总统计师兼任,检查组人员:沈洋、陈晓艳、文曲。同时根据今年统计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结果,及时吸收持证人员参加。检查组成员每2名组成一个检查小组,相关专业人员随同参加检查。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
(二)严肃执法问责。要结合数据质量核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续推进“四个必查”和“三个一批”,进一步深化和巩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成果。严格依法立案,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及时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要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分处理建议和案件材料,推动责任追究及时到位。要坚决杜绝执法上的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杜绝只检查不办案或变相检查、违法违规检查。
(三)强化工作协同。按照统计执法监督与专业业务协作联运要求,各统计专业在工作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移送本级统计局执法部门,执法部门掌握的数据质量问题线索、执法检查结果等信息也要及时向专业反馈,作为专业开展业务培训和数据质量管理的关注重点。为避免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多重打扰,省局和市局、市局与区局,统计专业和统计执法部门、统计局与调查队要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近两年已开展执法检查单位名录等信息。
(四)规范执法程序。要严格执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和《海南省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做好记录归档和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五)及时分析总结。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抓好整改,并做好“以案释法”,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切实发挥执法检查震慑作用。
(六)严守纪律要求。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执法检查时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执法检查中违反纪律规定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申品芬联系电话:13647527796
三亚市统计局
2024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