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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三亚市综合考核社会评价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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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7:05 三亚市统计局

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三亚市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办字〔2025〕2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要求制定《2025年度三亚市综合考核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简称《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封关运作新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突出考核“指挥棒”导向作用,激励引导各区、各单位干部、职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三亚市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办字〔2025〕28号),其中明确规定了综合考核社会评价考核内容,因此特制定该《方案》。

二、开展综合考核社会评价调查具有什么意义

为客观公正评价市直机关和区党委区政府的工作实效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开展综合考核社会评价活动,进一步突出考核重点、树立鲜明导向,提高党委政府部门工作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考核的引导、激励和约束作用。

三、《方案》主要内容

社会评价调查评价对象包括三亚市各区委区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及派出机构、中央、省驻市单位和法定单位共88个,被评单位合计抽取8800个以上样本作为调查对象,完成有效样本量不低于8800。评价方式包括代表集中问卷评价和随机电话访问评价两部分,各占社会评价综合得分的50%。代表集中问卷评价对象从指定部门提供的名册中随机抽取,进行集中面访调查并填写问卷;随机电话访问评价的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从各被评单位提供的名册中随机抽取,采用第三方电话调查机构进行电话访问调查。代表集中问卷评价的评价代表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村)代表、部门代表(纪委监委机关、“两办”、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发改、营商、财政、审计、统计)五类。随机电话访问评价的评价代表是三亚市内年满18周岁以上的人员,按身份分类,被评价单位的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调查内容对市直机关主要围绕作风建设、履职尽责、能力建设、为民服务、制度创新、廉洁自律6个方面的内容开展评价。对区党委、区政府主要围绕作风建设、履职尽责、为民服务、依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营商环境、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等10个方面内容开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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