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字〔2020〕44号
三亚市统计局
关于建立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制度的通知
各区统计局、育才生态区发改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统计台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琼统〔2019〕17号)和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夯实机关企事业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统计源头数据采集流程,保障源头数据质量,决定建立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统计台账的重要意义
统计台账是从原始记录到统计报表的中间环节,是保障统计调查对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资料的基础,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对于全面提高统计管理水平和源头数据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统计部门以及各劳动工资单位要高度重视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建设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努力完成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统计台账建设的目标任务。
二、统计台帐实施对象
统计调查对象所包含的所有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
三、工作目标
在全市所有劳动工资单位中建立统一规范的统计台账制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至今年底,全市劳动工资单位统计台账的建帐率要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负责人为统计台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统计台账的管理全面负责;单位统计负责人、统计员为统计台账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统计台账的填报、整理和归档,并对统计台账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统计台账的记载要与原始记录数据相衔接,做到准确、及时、连续、完整。台账的指标口径及计算方法要严格依照国家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指标解释和要求。台账要填写完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修改。如有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修改人名章或签名。填表人,负责人要签名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分季度进行核算,每个季度核算一次。要加强台账的管理和归档,既要保存磁介质资料,也要打印纸介质资料留档备查,并做好计算机的资料备份工作。
五、加强检查督导
市统计局及各区统计局要将建立统计台账工作布置到各统计调查单位,指导各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同时建立调查单位统计台账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把统计台账是否建立和完整、数据是否准确,作为评价统计数据质量和基础工作的重要依据。定期对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台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统计台账工作经验,不断加强和规范统计台账建设工作。
市统计局联系方式:林松88363551;18976282119
各区统计局联系方式
海棠区统计局:苏文尽13122178956
吉阳区统计局:董世奇18117759053
天涯区统计局:董卫旻88911508;13876663691
崖州区统计局:陈妹13700414417
附件:劳动工资统计台账
三亚市统计局
2020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