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编制了《三亚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
《指南》将根据需要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网址:http://tjj.sanya.gov.cn)上查阅或下载《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以及三亚市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内部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月度数据统计、季度数据统计、统计年鉴等数据;
5.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如下:
文件标题、索引号、发文机关、发文字号、主题词、主题分类、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文件状态、效力说明。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三亚市统计局信息内容。
2.信息分类
三亚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网站年度报表、依申请公开、监督举报等7个一级类别,以及机构概况、领导信息、部门文件、总结公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财政信息、其他专项信息、公示公告、行政许可、政府采购等11个二级类别。
(三)公开方式
1.线上公开网址。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tjj.sanya.gov.cn。
2.线下公开查阅渠道。
(1)通过三亚市统计局办公室查阅。
办公地址:三亚市政府第二办公楼四楼
办公时间:0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88282598
(2)通过三亚市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查阅、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
(3)通过新闻发布会、三亚统计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查阅、查询和获取三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
三亚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属于本单位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本单位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三亚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通讯地址:三亚市政府第二办公楼四楼
办公时间:0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88282598
传真号码:0898-88282598
邮政编码:570002
电子邮箱:sanyatjj@sanya.gov.cn
(二)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填写《三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该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单位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
(三)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本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进行在线申请。
(四)申请处理
本单位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示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示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示分别申请。
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完成,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答复方式: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信息处理费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我局将收取信息处理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一)监督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898-88989623,电子邮箱:syszfxxgkk@163.com)。
(二)救济渠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三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